有償服務費總則
- 第一條
- 本規定適用范圍
從事“LG”品牌電器產品(包括電視、顯示器、家用空調、洗衣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子電器設備)售后服務的單位。 -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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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用構成
有償服務費包含:包外維修費和有償安裝費兩種類別。- 1、包外維修費是指產品超出國家“三包”法規定所進行維修產生的顧客應支付的費用。
包外維修費:包外維修顧客應支付的費用=維修費+上門費+零件費+拉修費- 1)維修費:是指服務人員對所修產品進行檢查、維修、調試、增加功能所產生的勞動支出、儀器設備消耗、折舊費用總和。
- 2)上門費:是指服務人員自辦公地點出發到顧客家的路程費用。(具體請參照上門費基準)
- 3)零件費:指服務人員在維修某種產品過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確需更換的零部件費用總和。
- 4)拉修費:因維修特性需要將顧客的產品運輸至維修站進行維修,并把維修完畢的產品送回原位置,此過程中產生的運輸和 (或)搬運費用。(具體請參照拉修費基準)
- 2、有償安裝費是指拆卸已經安裝好的產品或提供免費安裝范圍之外的安裝服務(以下簡稱二次拆裝)時顧客應支付的費用。
有償安裝費:有償安裝顧客應支付的費用=拆裝機費+材料費+特殊環境安裝費- 1)拆裝機費:是指產品進行二次拆裝所產生的勞動支出。
- 2)材料費:是指在安裝過程中所必須的安裝耗材費用。
- 3)特殊環境安裝費:特指空調產品在安裝時超出正常安裝環境、高度進行作業時產生的費用。
- 1、包外維修費是指產品超出國家“三包”法規定所進行維修產生的顧客應支付的費用。
-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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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服務費用必須遵循的原則
- 1、包外維修費:按調試、小修、中修、大修分類收費。
四類維修主要特征如下:- 1)調試:非機器本身零部件引起的不良,通過功能設置、軟件更新或者外部調整即可正常使用。
- 2)小修:故障現象明顯,故障原因可直觀或通過簡單檢測即可查明,且零部件易于更換。
- 3)中修:故障現象不明顯,維修需要進行理論分析并利用儀器儀表進行檢測、技術難度較大,同時所花工時較多
- 4)大修:符合下列特征之一者屬大修。
- ①所修產品某功能性能不良、故障現象不穩定,故障原因涉及部位在兩處以上,需用儀器儀表多處檢測并綜合判斷,才能 確認故障部位。
- ②需要更換的零部件,拆卸程度復雜,裝配時間長,且技術難度高。
- ③經分析、檢測后,需要更換電路板(PCB)上的集成電路、二極管、三極管等零件級部品,或需用專用設備檢測后更換 價值比較高的器件,而且更換上述器件的技術難度高、專業性強、風險大。
- 2、零件費:是指維修某種產品的過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確需更換的零部件費用。零件價格以LG系統中的顧客購買價格為準。
- 1、包外維修費:按調試、小修、中修、大修分類收費。
-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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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自行將產品送至維修站進行維修時,維修完畢后只收取維修費、零件費(使用零件時)。
服務人員上門服務時,當已檢查出故障原因,維修完畢后收取上門費、維修費、零件費(使用零件時);當已檢查出故障 原因,顧客不同意維修時,收取上門費和檢測費;當未查出故障原因,或因缺少設備、材料導致無法修復時,不收取任何 費用。
當服務人員將顧客的產品拉回維修站進行維修,并把維修完畢的產品送回原位置時,另收取拉修費;顧客可以選擇自行將 需維修產品運輸至維修站,此時不收取拉修費。 - 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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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償服務品質保證
- 1、包外產品維修應確保修復之后,同故障部位包修三個月。三個月內屬原故障部位零件損壞,返修時應免費更換修復,不屬于同一故障零件仍按規定收費。
- 2、有償安裝應遵循各產品安裝基準,確保安裝位置、工作環境、工作電壓、進排水路等符合說明書安裝要求。并調整機器到正常工作狀態,為顧客講解基本使用知識。
- 第六條
- 本規定所列有償服務費為最高限價收費標準,各LG電子特約維修服務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并執行,不得高于本標準收費。
凡違反本規定者,由LG電子按照相關合同規定處理。 - 第七條
- 本規定已經報“中國家用電器服務維修協會”并向全國公示,接受顧客監督,樂金電子(中國)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 第八條
- 本規定內容與國家或地方法律相抵觸時,以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準;在法律法規范圍內或未有明確法律規定的,以本規定為標準。
- 第九條
- 關于本總則,如您有任何疑問或問題,請通過“LG電子服務”微信公眾號或熱線電話 400-819-9999 聯系我們。
- 第十條
- 本規定從2022年6月2日起實施。
2022年6月2日